四本顶尖的历史穿越小说推荐,本本精典,百看不厌!
历史穿越题材是现下非常火爆的小说题材,需要作者有非常深厚的历史功底,其中的神作更是屡见不鲜。今天,橘子皮皮继续为大家推荐四本历史穿越小说,绝对值得入坑,强烈推荐!快来一起看看吧!
第一本:《官居一品》
简介:
数风流,论成败,百年一梦多慷慨有心要励精图治挽天倾,哪怕身后骂名滚滚来。轻生死,重兴衰,海雨天风独往来。谁不想万里长城永不倒,也难料恨水东逝归大海。
入坑指南:
凉风习习,夜色迷离,轻纱般的薄雾缭绕着安静的县城。
朦胧月光映照着清清的小河,河水从拱桥下缓缓流淌,岸边是鳞次栉比的两三层黑瓦小楼。水渍斑驳的墙面上,尽是青绿色的苔藓痕迹,还有些爬满了常青藤蔓,只露出开在临河一面的一溜窗户。
此时已是三更半夜,除了河中的蛙声,巷尾的犬吠,再也听不到半分声音,只有东头一个窄小的窗洞里,透出昏黄的灯光,还有说话声隐隐传来……
从敞开的窗户往里看,仅见一桌一凳一床,桌上点一盏黑乎乎的油灯,勉强照亮着三尺之间。长凳上搁一个缺个口的粗瓷碗,碗里盛着八九个罗汉豆子。一个身着破旧长袍,须发散乱,望之四十来岁的男人蹲在边上,一边照料着身前的小泥炉,一边与对面床上躺着的十几岁少年说话。
他说一口带着吴侬腔调的官话,声音嘶哑道:“潮生啊,你且坚持一些,待为父煎好药,你服过便可痊愈了也。”
床上那少年心中轻叹一声,暗道:‘这该是第三十遍念叨了吧?’但知道是为自己着急,也就不苛责他了。微微侧过头去,少年看到那张陌生而亲切的脸上,满是汗水和急切,心中顿感温暖。知道一时半会他也忙不完,便缓缓闭上眼睛,回想着近日来发生的不可思议。
他本是一名年轻的副处长,正处在人生得意的阶段,却在一觉醒来,附身在这个奄奄一息的少年身上。并在少年神魂微弱之际,莫名其妙的与之融合,获得了这少年的意识和记忆,成为了这个五百年前的少年。
是庄周还是蝴蝶?是原来的我还是现在的沈默?他已经完全糊涂了,似乎即是又是,似乎既不是也不是,或者说已经是一个全新的沈默了吧。
事情就是这样荒诞,然而却确实发生,让他好几天无法面对,但后来转念一想,反正自己是个未婚的孤儿,无牵无挂,在哪里不是讨生活?再说用原先的副处级,换了这年青十好几岁的身体,似乎还是赚到了。
只是突然生出许多属于那少年的情感,这让他有些不适应。
适者生存,所以一定要适应。沈默这样对自己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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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放开心怀,接受了新身份,一些属于那少年的记忆便潮水般涌来。他知道自己叫沈默,乳名唤作潮生,十三岁。是大明朝绍兴府会稽县永昌坊沈贺的独子。
要说这沈贺,出身绍兴大族沈家……的旁支,家境尚算小康,自幼在族学中开蒙,学问那是很好的。十八岁便接连考中县试、府试、院试,成为一名每月领取廪米的廪生……廪生就是秀才,但秀才却不一定是廪生,因为只有考取一等的寥寥数人能得到国家奉养。
能靠上这吃皇粮的秀才,沈贺很是给爹娘挣了脸面。
然而时运倒转、造化弄人,沈相公从十九岁第一次参加秋闱开始,接连四次落第,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江浙一带乃是人文荟萃之地,绍兴府又拔尽江南文脉。余姚、会稽、山阴等几个县几乎家家小儿读书,可谓是藏龙卧虎,每年都有大批极优秀的读书人应举。
名额有限、竞争残酷。像沈相公这样的,在别处早就中举了,可在绍兴这地方,却只能年复一年成为别人的陪衬。后来父母相继过世,他又连着守孝五年,等重新出来考试的时候,已经三十好几,应试最好的年纪也就过去了……
可沈秀才这辈子就读书去了,不考试又能作甚?他不甘心失败,便又考了两届,结果不言而喻……空把的大好光阴都不说,还把颇为殷实的家底败了个干干净净,日子过的极为艰难,经年吃糠咽菜,见不到一点荤腥。
去年夏天,沈秀才的媳妇中了暑气,积弱的身子骨竟一下子垮了。为了给媳妇看病,他连原来住的三进深的宅子都典卖了。结果人家欺他用急,将个价值百两的宅子,硬生生压到四十两,沈秀才书生气重,不齿于周借亲朋,竟真的咬牙卖掉了房产,在偏远巷里赁一栋廉价小楼,将老婆孩子安顿住下,给媳妇延医问药。
结果银钱流水般的花出去,沈默他妈的病却越来越重,到秋里卧床不起,至年前终于阖然而逝。沈贺用剩下的钱葬了妻子,却发现连最便宜的小楼都租不起了,爷俩只好‘结庐而居’。
当然这是沈相公的斯文说法,实际上就是以竹木为屋架,以草苫覆盖遮拦,搭了个一间到底的草舍。虽然狭窄潮湿,但总算有个窝了不是?
这时一家人唯一的收入来源,便是县学发的廪米,每月六斗。按说省着点,勉强也能凑合,但‘半大小子,饿死老子’,沈默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食量比他爹还大,这点粳米哪能足够?沈秀才只得去粮铺换成最差的籼米,这样可以得到九斗。沈默再去乡间挖些野菜、捉些泥鳅回来,这才能刚刚对付两人的膳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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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祸不单行,一点也不假,几天前沈默去山上挖野菜,竟然被条受惊的毒蛇给咬了小腿,被同去的哥儿几个送回来时,已经是满脸黑气,眼看就要不行了。
后来发生的事情,沈默就不知道了。当他悠悠醒来,便发现自己已经置身于一间阁楼之中。虽然檩柱屋顶间挂满了蜘蛛落网,空气中还弥散着一股腐朽酸臭的味道,却比那透风漏雨、阴暗潮湿的草棚子要强很多。
正望着一只努力吐丝的蜘蛛出神,沈默听……父亲道:“好了好了,潮生吃药了。”便被扶了起来。他上身靠在枕头上,端量着今后称之为父的男人,只见他须发蓬乱,脸色青白,眼角已经有了皱纹,嘴角似乎有些青淤,颧骨上亦有些新鲜的伤痕。身上的长袍也是又脏又破,仿佛跟人衅过架,还不出意料输了的样子。
见沈默睁眼看自己,沈贺的双目中满是兴奋和喜悦,激动道:“得好生谢谢殷家小姐,若没得她出手相救,咱爷俩就得阴阳永隔了……”说着便眼圈一红,啪嗒啪嗒掉下泪来。
看到他哭,沈默的鼻头也有些发酸,想要开口安慰一下,喉咙却仿佛加了塞子一般,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注意到他表情的变化,沈贺赶紧擦擦泪道:“怎么了,你哪里不舒服吗?”见沈默看向药碗,沈贺不好意思道:“险些忘记了。”便端起碗来,舀一勺褐色的汤药,先在嘴边吹几下,再小心的搁到他嘴边。
沈默皱着眉头轻啜一口,却没有想象中那么苦涩,反倒有些苦中带甜。见他眉头舒缓下来,沈贺高兴道:“你从小不爱吃药,我买了些杏花蜜掺进去,大夫说有助于你复原的。”便伺候着他将一碗药喝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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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本:《唐砖》
简介:
云烨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超级极恋家的人,哪怕把自己放在火星,也会绑架火星人让他们送自己地球。现在麻烦了,自己如何才能从贞观二年回到公元两千一零年?
入坑指南:
人总是健忘的,所以在行走一段人生旅途后,总要不自觉地停下来,整理一下前段时间的得与失,得大于失证明这段时间没有浪费,欣喜若狂的准备下一段旅途。失大于得则证明这段时间全活到狗身上去了,恨不的时空倒转重活一回。世上没有后悔药,所以失去的便追不回来。哪怕你比刘翔跑的还快。这是人生在世的一条普世法则。世上真的没有例外吗?在这个连牛顿定律都可推翻的时代,有一两件超科学的事情,也就情有可原了。
云烨刚吃了后悔药,只是药效猛烈了一些,所以当他发现自己赤身裸体的站在荒野上,除了发呆,还是发呆。
荒原很美,碧绿的草毯从脚下一直铺到视野的尽头,草丛间偶尔伸出的几朵野花,更给这张草毯增添了几分艳色。
“扑棱棱”一只野鸡从草丛中窜起,惊得云烨打了一个趔趄,这才从茫然中惊醒。眼睛恢复灵动,神志也从懵懂中恢复清醒。“这是哪?”云烨问自己,十分钟前,自己还背着背包在戈壁上搜寻那两个失踪的老外,现在却光着身子,站在草原上。这已经超出他能理解的范围,看看头上炙热的太阳,还是熟悉的样子,
云烨确定自己还在地球上,低矮的榆树,零散的槐树,静静的夹杂在半人高的也蒿草中间,这让他心绪大定。既然在西北,就没甚麽大不了的,回去便是,多走几步路而已。云烨估计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虫洞,从纸的正面走到反面罢了,没走出纸张范围纯属走运。在这西北荒原上讨生活已经十五年了,见过沙暴,遇到过泥石流,见识过流沙,碰到过狼群,被大蚂蚁咬过。神经早已坚韧非常,现在遇到虫洞,也就见怪不怪了。风吹过,遍体生寒。
五月的西北还不到让人光腚乱跑的温度,他记得出来前,自己在第六个饮水点补水,见到水潭底有金光闪过,以为是天然金块,伸手去捞,才被一股巨大的吸力弄到这里来的。怪不得贪婪是人身的原罪,云烨狠狠地抽了右手一下,让你贪,这下闯祸了吧。
捂着重点部位四处寻找水潭,在绕到第四圈时,“哗哗”地流水声终于传进耳朵,大喜之下,三两步蹦到水边,只见一股沁澈的溪流缓缓地在草丛中流淌,沿溪流向上走,不一会,已到小溪源头,一堆衣物罩在小溪出口,随水波上下翻滚。云烨收回了自己所有的衣服,包括鞋袜,甚至还有一只平底锅,那是云烨用来煮方便面的。拧干衣服,摊开晾在旁边的小树上,云烨长长舒了一口气,终于不用裸奔了。如果再把背包还给我,便再无所求。
云烨摊开双手,看着这双白嫩的手,比以往自己的手小了整整一圈,这根本就不是一双成人的手,他早就发现这个问题了,只是极力不去想,反手抓过披散在肩上的头发,用力扯了扯,生疼,这不是梦。转头看着水中那张熟悉的稚嫩面孔,云烨隐隐觉得事情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简单。
生存是第一位的,旷野中你可以不穿衣服,但绝不能不穿鞋子,奔跑这一来自祖先的遗传本能,虽然笨拙,却是最有效的逃生方法。云烨知道,荒野中的水源地,不是一个安全的宿营地,抱着最渺茫的希望,他强自忍着来自内心的恐惧,紧紧盯着泉水希望老天开眼,把背包还给自己。
这是一片从没有人到过处女地,洪荒的气息笼罩着这片静谧的土地,云烨知道自己只是一个机械技师,如果想在这里活下来,就绝不能缺少装备,只有拿到装备自己才能有食物,才能靠工具让这具十四五岁的身体活下来。
云烨甩了甩脚上沉重的翻毛皮靴,湿漉漉的皮靴套在脚上说不出的难受,每走一步,都会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手上握着一根鸡蛋粗的木棍,不时抽草丛两下,给自己壮胆。满天神佛似乎听到他诉求,自出水口飘出一条绿色的帆布带,云烨眼睛一亮,俯身抓住带子,用力往外拉,只听哗啦一声响,半人高的背包从水中窜了出来,云烨死死地抱住背包,这就是命啊!他反手抽出工兵铲,心头大定。
在小溪不远处有一片红砂岩,上面寸草不不生,云烨把场地转移到上面,小心地整出块平地,红砂岩被太阳烤得滚烫,他把湿衣服扑在石头上,相信用不了一个小时,衣服就会被烤干。帐篷支起来,四面留出空隙,让热风带走帐篷的湿气。在检查过全套装备完后,云烨长长舒了一口气。
对于定位仪他早就不抱希望,越是精密的东西,越容易损坏,这是常识,指北针依然顽固的指向北方,哪怕里面灌满了水,在地图上用交线法确定位置后,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的位置和之前没发生任何改变。这怎么可能?难道指北针坏了?在观察过植物后,云烨否定了指北针坏了的想法,他百思不得其解。功能强大的山寨手机没任何信号,望着远山的轮廓,除了长满了树,这不就是那荒凉的戈壁吗?
虫洞没有改变我的位置,却改变了时间吗?
云烨把头埋在双膝间,头大如斗,心乱如麻。“穿越”这个词他一直以为是家创造出来的词,现在硬生生地发生在自己身上。云烨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恋家的人,母亲,老婆,儿子构成自己心头最坚固的堡垒。
如果只是距离的麻烦,他不认为是麻烦,哪怕在火星上,他也会绑架小绿人让他们送自己回家。现在不是距离,而是茫茫的一千余年。西北,不,准确地说陇中森林的消失是唐朝以后的事,气候的急剧变化,人口的急剧膨胀,造成了生态的大灾难。作为陇中人,云烨比别人更清楚这满眼的绿色代表着什么。
“现在是唐?还是汉?甚至是秦?千万不要是南北朝,我只是一个小人物,担不起太大的责任。”
云烨语无伦次地喃喃自语。
空气是纯净的,景色是美丽的,就连身边的兔子也是善良的。躲在云烨身边的阴影里安慰他。
哗哗的溪水带走了殷虹的血渍,云烨两眼放光地看着肥硕的兔子,肚子早饿了。
云烨大口嚼着美味的兔肉,油脂不时从嘴角滑落,眼前的篝火仍在燃烧,太阳已经落山,漫天的红霞压在山巅,大大小小的归鸟投向远处的森林,云烨不禁悲从心来,抱着半只烤兔嚎啕大哭。无边的寒气把云烨从睡梦中唤醒。昨夜,他仿佛又回到以前那个喧嚣的世界,妻子的温柔,儿子的叛逆,母亲的唠叨又一次重现在他面前。他抹一把脸,赶走最后一丝留恋。
生存才是眼前最重要的,只有活着,才能谈及其他。今天,就要彻底,彻底的面对新的生活。篝火再次点燃,昨日吃剩的兔肉在火上烤热,就着烧开的水,慢条斯理地一口口吃完。食物是珍贵的,在允干骨头上最后一丝油气后,云烨的意志也坚定下来,他不可能一直像个野人独自生活在这片荒野上,人是社会动物,有各种感情需要。独自一人生活,只会向返祖现象发展,语言功能会退化,大脑功能会退化,而四肢却会得到强化。云烨不想在荒原上当野人。
路,在哪?鲁迅说过,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可云烨是第一个踏上荒原的人,
所以,只能自己开路。走了不到一里路,云烨就气喘吁吁,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能指望有多少体力,更何况还要背三十几斤的装备。不管了,云烨决定沿着小溪走,他毕竟要汇合到黄河里去的。冰凉的溪水让双脚几乎失去知觉,头上的太阳又考的头皮发烫,小溪边的茅草长得又绿又长,划过脸颊像一把把小刀,不一会就划得脸上左一到有一道的红印。忽冷忽热,伤寒就是这么得的。云烨见前面有一块巨大的沙地,足足有两亩,赶尽快走几步,刚踏上红沙地,一团黑影猛地扑来过来,心胆俱裂自己下,本能地挥铲向黑影砍去,只听“咩”的一声惨叫,一只灰色的野山羊摔倒在小溪里,溅起的溪水打湿了全身。山羊倒在溪水里拼命挣扎着要站起来,大概腿被一铲打折了,刚翻起来,又摔倒在水里。看它痛苦的样子,云烨只好又举起钢铲
早晨吃的那条兔腿早已消化殆尽,肚子又咕咕叫起来。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云烨又回到这令人尴尬的年龄,他唏嘘半天,拿出那把英吉沙小刀开始解刨那只可怜的羊。羊的内脏只留下心和腰子,其他内脏深深的埋在沙土下。想当初,云烨的厨艺,在老婆的不懈努力下一直在突飞猛进。饱餐了一顿烤羊肉后,辣子的余味还在口中荡漾。剩余的羊肉又被他用香茅草细细的熏过,谁能想到西北常见的绿毛草是熏羊肉的绝佳材料呢。
云烨再一次为自己强大的公关能力感到自豪,想当初第一次品尝维族老汉的烤羊肉,他差点把舌头吞下去,一套英吉沙组刀,再加白干一周的活,才从老汉口中套出秘方,重中之重就是这遍地都是的茅草,为此,老汉差点和他翻脸。虽然说用来熏肉有点掉价,但这初夏的天气不如次处理,几个小时就能把全世界的苍蝇招来。
衷心感谢过哪只羊后,穿上晒干的衣服云烨再次踏上寻找人群的旅途。
溪水在山脚下转了个弯向东流去,世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河流大抵如此,这条小溪也不例外。云烨随这条小溪走了三天,除了树越来越少,草越来越稀,
地图上的城市不见踪影。
放眼望去,整个盆地不见丝毫人烟,碧绿的草铺满大地,草丛间偶尔有一只小鸟“嗖”地一声直窜天空,大群的野马在草毯上飞奔,嬉戏。扬起的鬃毛被阳光照成千万条金丝银线,黄羊在草丛间低头吃草,一会会儿又伸脖远眺。就连野鸡也不加掩饰地低空扑闪两下翅膀,而后又在草丛间飞奔起来。风吹来青草的清香。
空气中带来各种各样的生命气息,大自然是如此美丽。
云烨彻底崩溃了,这是什么破景致,我的水泥森林呢?我的汽车轰鸣声呢?我工厂排出的酸气呢?我那林立的重工业烟囱呢?我那充满时代气息而又被人唾骂不已的市委大楼呢?我最最珍爱的漫天飞舞的塑料袋到底去哪啦?那些我憎恶的人群呢?那些让我崩溃的城市喧嚣呢?那些腐烂发臭而又堆积如山的城市垃圾呢?
我的亲人们,你们到底在哪?
别留下我一个人!
云烨仰面躺在松软的草地上,眼泪像开闸的洪水肆意流淌。只是一梦间,
沧海变桑田。
第三本:《回到明朝当王爷》
简介:
阴差阳错间,乌龙九世善人郑少鹏回到了大明正德年间。
那是一个多姿多彩的时代,既有京师八虎的邪恶,又有江南四大才子的风流,还有大儒王阳明的心学,再加上荒诞不经的正德皇帝朱厚照。浑浑噩噩中踏进这个世界的主角,不得不为了自己的命运,周旋在这形形色色的人物之中。
东厂、西厂、内厂、外廷之间的纷争;代天巡狩清除贪官的故事;剿倭寇、驱鞑靼、灭都掌蛮、大战佛郎机;开海禁、移民西伯利亚……,精彩的故事纷至沓来……
入坑指南:
狭窄幽长的奈何桥,横跨在忘川河上,通向虚无缥缈的云踪深处。足不沾尘的鬼魂们呜咽着喝下一碗孟婆汤,踏上难以预料的来生路。
云踪深处,有种无形的吸力,幽魂一旦踏上桥面,就再也没有回头的可能,只能飘飘向前掠去,就像扑火的飞蛾一般。
就在这时,居然有一个很嚣张的声音叫道:“我投诉!我一定要投诉!”
随着声音,一个很帅气的小伙子从奈何桥的对面走了过来,他的头发打着发腊,显得整齐而发亮,穿着身缀着许多亮片的白色西服,那模样就象是刚刚走下舞台的歌星。
“啪!”一碗香味浓郁的孟婆汤应声落地,,孟婆脸上堆积如沟壑的皱纹显得更深了,她喃喃地叹了口气:“第九次了,第九次了,这个祸害又回来了”。
那个歌星般的鬼魂,后边跟着一对牛头马面,牛头的眼睛瞪得大到了牛眼的极限,马面的脸拉得却比驴脸还长,只因为被他们内定为拒绝往来户的郑少鹏又回来了。
他的九次死亡、八次转世的传奇就从他在去南沧山的缆车上掉下时开始,由于在掉下来前托住了一个三岁的小女孩儿,积下阴德,他的阳寿增加了三年。但是这对倒霉的牛头马面急着赶回来参加城隍老爷嫁女的喜宴,没有等到他掉下山涧就把他的魂魄勾了来。
等他们从酩酊大醉中醒来发现拘错了人,郑少鹏在阳间的肉身却已被火化了,为了逃避责任,他们只好买通崔判官将他送回阳间,让他借尸还阳,把这三年阳寿用尽。
谁料......一年之内他竟然死回来八次,没有一次超过两个月的。说起来崔判官对他算是蛮不错的了,第一世送他投身在一个刚刚被淹死的温州富翁身上。这个富翁开了四家服装公司,家资三亿,今年68岁,老婆却只28岁,三个如花似玉的情人年纪更小,最小的才18岁,够对得起他了吧?
问题是......这位富翁不是在河里淹死的,也不是在海里淹死的,而是在浴盆里淹死的,是在洗澡的时候被他那位千娇百媚的漂亮老婆给活活溺死的。
看得飘在空中等着附身的郑少鹏毛骨悚然,于是在他哭天抹泪万般不愿地被牛头马面推进那个刚刚淹死的亿万富豪体内后,他实在无法享受这种艳福。
利用两个星期时间,他了解了整个公司的运作和情况,然后将三分之一的财产划给了这位富翁的糟糠之妻和被抛弃的两个儿子,其余的都想尽办法捐了出去。
一个月后,明明看到他已死去却又活过来,而且整天用一种古怪的眼神儿看着她,直接把她吓疯了的漂亮老婆,用一把水果刀在他身上不断地捅呀捅呀,等牛头马面闻讯赶去的时候,也觉得那具千疮百孔的尸体再让他附上去复活有点儿恶心,于是只得把他带回了地府。
郑少鹏当然不会说破他是嫌那个老家伙身上该硬的地方已经软了、该软的地方却全是硬的,所以才存心找死,于是乎判官大人绞尽脑汁又把他送到了一个刚刚病死的副市长身上。
这位副市长才48岁,算是年富力强了,他住在高等病房里,浑身插满了管子,而刚刚住院时车水马龙的场面,自从主治医生告诉组织上准备给他开追悼会后就已变得门可罗雀。
郑少鹏可没想过能当这么大的官儿,他倒是真想有一番作为,可是他真的不能忍受有一个快赶上他妈岁数大的女人当老婆。
所以他整日赖在医院泡病号,就是不肯回家,当他发现原来这个副市长居然是一伙贪腐份子中的一员时,这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他搜罗了一堆证据送到了省纪委,于是在组织上对此案严厉查处时,他光荣地、主动地被原来的同伙干掉了。
人无完人呐,郑少鹏只能如此慨叹,为什么世上就没有年少多金、英俊潇洒、风liu倜傥、玉树临风的翩翩佳公子呢?
呃......其实不是没有,而是符合这些条件的年轻人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他想附身还有得等。
好不容易让他第八次附身到一个英俊潇洒、名冠港台的红歌星身上,算是遂了他的心愿了,总该好好地呆够这两年阳寿了吧。
想不到呀想不到......他居然又死回来了,不说可怜的崔判官,连牛头马面都快抓狂了。
郑少鹏却是大大地松了口气,当他美滋滋地附身在这因病刚刚去世的名歌星身上不久,就惊恐地发现这位惹得无数少女为之疯狂的翩翩美少年居然是一个同性恋,而且是扮演零号的那种。
为他伴舞的那两个身材魁梧的小伙子经常骚扰他,而且被他拒绝接近时那满眼幽怨的眼神儿让他头皮都炸了,这种残花败柳之身......我是堂堂七尺男儿呀,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郑少鹏悲愤地想,于是......公司安排他到大陆参加赈灾义演时,这位‘大病初愈’的名星‘不小心’从台上跌了下来,后脑勺磕在一粒爆米花大小的石子上,于是一缕香魂幽幽怨怨地又直奔地府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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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冥大殿里静悄悄的,乌沉沉的八仙桌上摞着半人高的文书,可是却不见崔判官的人。牛头马面诧异地四下瞧了瞧,向八仙桌走了过去。
古色古香的八仙桌上摆着一台和人间的电脑相似的显示器,桌子下边露出半截身子,似乎正有人钻在桌子底下。
牛头鬼差走上前小心地叫道:“判官大人,您趴在桌子底下做什么?”
崔判官从桌子底下爬了出来,他穿着红色的古代官袍,乌纱帽上两根桃叶儿似的纱翅,有点儿象戏台上的七品知县,八字眉、小眼睛,皱巴巴的小脸好象包子摺似的,看起来比较滑稽。
老头儿看见是他们,愁眉苦脸地叹口气道:“唉!还不是这个‘瘟到死---岔皮了’系统,自从用了它,地府的工作效率倒是提高了,可是用上几个月就得重装一回,本大人现在闭着眼都能熟练操作每一个安装步骤了。
更糟糕的是,系统真死、假死、自动重启,毛病不断啊,听说轮回殿张洪判官那里,很多阴魂利用系统漏洞穿越时空跑到古代去当种马,这些人啊,都说人往高处走,他们前世也没做什么坏事,怎么抢着要轮入畜生道呢?当种马,多辛苦呀,想不通,真是想不通。”
牛头鬼差咧了咧嘴,想笑又忍住:“算啦,老头儿年纪大了,不知种马为何物情有可原,自已可不好跟他说这个”,于是岔开话题问道:“系统有什么问题,要不要小神帮您修理一下?”
崔判官摇头道:“这回毛病不大,就是启动之后硬盘灯狂闪了半个时辰才允许本大人操作,等得本大人直打磕睡”。
马面嘟囔道:“咱们的谛听国产操作系统就挺不错嘛,当初何必请个外国城隍来设计,听说阎君陛下和西方的阎君路西法陛下正在交涉,要他们派当初那个设计师毕儿盖瓦尽快升级操作系统。”
崔判官摇头道:“没办法,听说那个城隍到人间休假去了,生死簿上没有他的名字,假期没休完,谁也找不到他,现在只好这么挺着,对了,你们不是申请休假了么,跑来做什么?”。
牛头干笑两声道:“大人,那个......那个不愿意活着的家伙又死回来了,三年阳寿他才过了一年,就死回来九次,您老可得想想办法呀,走得路多终遇阎罗呀,万一被阎君知道,可就惨了”。
崔判官听了脸皮子一阵抽动,赶紧趴在电脑前劈哩叭啦一阵乱敲,然后睁大眼睛瞪着屏幕作默默不语状,马面不由紧张起来,连忙把他的驴脸凑过来道:“怎么了,有什么情况?”
崔判官道:“没有情况,我的电脑又该重装了,系统垃圾太多,这可是奔死处理器呀,运行超慢!”。
牛头听了摸了摸牛角没有说话。
等了半晌,崔判官脸色突然变了,变得苍白苍白,要不是他还穿着那身大红的官袍,牛头马面一定以为他是从牢里逃跑出来的鬼囚,拘魂索一套,就得把他送回去。
牛头不觉动容道:“怎么了大人,难道是系统垃圾多到不能奔死了?”
崔判官浑身发抖,指着屏幕惨然道:“完了完了,岔皮了,这下可真岔皮了,唉!早知如此当初不如直接上报阎君,说你们违规操作,错勾人魂,老夫为了帮你堵上这个漏子一错再错,这下可惨了!”
马面喷了个响鼻儿,恨恨地道:“有什么好惨的,不就是一年跑回来八次吗?大不了剩下两年再跑回来十六次,我豁出去了,看谁靠得过谁。”
崔判官哭丧着脸道:“非也非也,你看看,加上你们错拘的那一次,他已连死九次,每次都是因行善而殁,所以......所以......”,崔判官长长吸了口气,咬牙切齿地道:“他现在已经是九世善人了。”
“九世善人?那是什么意思?”,牛头不解地问,判官大人的话太深奥,实在叫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崔判官哆嗦着道:“若是现在送他还阳,又因行善事而死的话,那他就是十世善人,跳出生死轮回了”。
牛头不解地道:“十世善人?跳出生死轮回?什么意思?”
崔判官一拍大腿道:“就是说......他成佛了”。
牛头马面一齐张大了嘴巴,不敢置信地道:“不......是吧?成佛哪有这么容易的?”
崔判官苦笑两声道:“有时候成佛也讲机缘的,观音菩萨就是因为佛祖讲经传道渡众弟子成佛之日,人间恰逢大难,菩萨言道:‘众生不度尽,誓不成佛!’,结果错过了机缘,虽然她神通广大犹在诸佛之上,也不得称佛。”
满仓儿听了不禁合掌道:“菩萨好心肠,难怪世人称为大慈大悲。地藏王菩萨说‘地狱不空,誓不成佛!’,和观世音菩萨一样,虽未成佛,在我心中,却是真佛”。
崔判官叹道:“大慈大悲也救不了你我今日之难了,只因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佛祖为正人心,三百年前在灵山发下宏誓,若凡人能坚持十世行善,则立地成佛。若是再让他行善死上一次,那便要成佛,佛祖神通广大,必然可以窥透其中秘奥,到那时岂不漏了陷”。
牛头马面听了也不禁呆住了,怔怔地道:“这......这可如何是好?这该死的无赖家伙,我们不忍让他摔个稀巴烂,一时好心提前收了他的魂魄,哪儿知道生死簿突然又改了?这可如何是好?”
忽然,牛头狐疑地转了转眼珠道:“不对呀大人,让他借尸还阳时,为了偿尽这三年阳寿,我们可买通了孟婆没让他喝汤啊,说起来他无论死上多少次,也应该只算一世呀,怎么变成九世了?”
崔判官叹气道:“系统漏洞......”。
牛头马面呆了半晌才一齐悲痛欲绝地道:“我恨毕尔盖瓦!”
第四本:《秦吏》
简介:
战国之世,华夏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有人贵为公子王孙。有人天生世卿之家。黑夫却重生成区区秦国士卒,云梦秦简中的小人物。为了不死于沟壑,为掌握自己命运,他奋力向上攀爬。好在,他赶上了一个好时代。六王毕,四海一!千年血统,敌不过军功授爵,世族豪贵,皆被秦吏踩在脚下。黑夫只想笑问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逐匈奴,征百越,废封建,焚诗书,在他参与下,历史是否发生改变?始皇帝死而地分,身为秦吏,他又该如何抉择,是推波助澜,还是力挽狂澜?
入坑指南:
秦王政二十年(公元前227年)九月,秦国南郡安陆县,傍晚时分,云梦泽畔下起了雨,激起湖水涟漪阵阵,打得芭蕉七零八落,最后落到客舍屋顶上,才不甘地被瓦片挡住。
湖边一家简陋的客舍内,鬓角发白的“舍人”,也就是店主人,正哼着楚地歌谣忙里忙外,却听到外边传来一阵狗吠,接着是沉重的敲门声。
“这么晚还有人来。”他骂了一句,才慢吞吞地挪过去打开门。
“多谢老丈!”
来客狼狈地钻了进来,只见他穿着一件湿漉漉的褐衣,下身穿绔,脚踩草鞋,用木棍作簪子,将发髻固定在头顶左侧,一抬头,却见其皮肤黝黑,五官方正,浓眉大眼,颔下无须,是个十七八岁的年轻庶民……
年轻人一抹脸上的雨水,露出一口白牙,朝舍人作揖道:“老丈,天雨道阻,我想在客舍住一晚,可乎?”
“可有验、传?”
一听此人要住店,舍人瞬间从一个普通的乡下老头变得精明起来,目光扫向年轻人腰间短剑。
“有验传。”
年轻人埋头在褡裢里掏了掏,将杨木板制成的“验”,以及柳木条削成的“传”小心取出,见上面的文字没被雨水弄湿,这才松了口气,双手交给舍人,同时介绍起自己来。
“我是安陆县云梦乡士伍,老丈可以叫我黑夫!”
“黑夫?”
舍人在云梦乡有不少熟人,唯独没听过这号人物,他的目光在“验”和黑夫脸上来回徘徊,这认真劲,让黑夫有种前世被警察查身份证的错觉,一时间冷汗直冒……
由不得黑夫不心虚,因为他的身份可以说是真的,也可以说是假的!
原来,他早就不是原装的秦国人“黑夫”了,而是二十一世纪某省警官学院的学生,毕业后考上了县里的派出所编制,和朋友到湖边游玩庆祝,却为了救一位落水的小女孩不幸溺亡。
再醒来时,他发现自己躺在硬邦邦的榻上,被一群衣着古朴的“陌生人”包围着嘘寒问暖,后来才知道,这是他的母亲、哥哥、弟弟等。自己大概是遭遇了小说里名为“穿越”的烂俗桥段,而且还一口气回到了两千多年前,成了名叫“黑夫”的秦国安陆县青年!
“黑夫,这不就是那封‘中国最早的家书’里的秦国士兵么。”
他看过一些节目报道云梦秦简,尤其对“黑夫木牍”印象深刻,却没料到,自己会变成那封信的主人……
想到自己的未来,他便不寒而栗,电视节目里说,黑夫是在军营里写的信,他们兄弟二人只是秦军普通小卒,不但要执行作战任务,还缺衣少食,必须写信向家里要钱买衣服,说再不寄钱,就要出人命啦!急急急!
黑夫向家里要的衣服和钱寄到没有,后世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考古学家肯定的:在发掘过程中,墓里只有这封信而没有黑夫的遗骨,也就是说,黑夫很可能死在秦灭楚的战争中,只留下了这封信,被家人作为一个念想带入墓葬里……
“我会战死沙场,尸骨无存?”
黑夫开始绞尽脑汁,如何才能避免日后战死的命运,还不等想出个眉目来,当地村长(里正)就突然找上门来,点名要见他!
原来,黑夫今年已满17岁,按照秦国的律法,他作为一个成年男子,应该“傅籍”,也就是登记户口名字,并承担服役的义务。
这下黑夫可傻了眼,以为自己要被拉壮丁上战场了,虽然前世在警官学院受过一些训练,实习时也见过血,但单打独斗是一回事,在千万人厮杀的战场上是一回事。
他的大哥“衷”听了他的担忧后哈哈大笑,解答了黑夫的疑虑。
秦国在这方面还是考虑很周全的,作为人生第一次服役,黑夫只需到安陆县城当一个月的“更卒”,帮公家修城站岗,或是接受军事训练,不会上战场的,黑夫这才松了口气。
安陆县更卒集合的最后期限是十月初一,如今已经九月底,役期如火,黑夫只得匆匆收拾好行囊上路。
在里门外告别时,母亲和长兄衷对他千叮咛万嘱咐,这让前世年幼丧母,童年孤僻的黑夫感到了一丝家的温暖,开始渐渐认同这个身份……
到这时,黑夫心里也踏实了许多,他想:“既来之则安之,反正现在离那场决定我生死的大战还早,担心也没用,不如多看多听,好好了解这个时代,慢慢想保命之策。”
于是,黑夫便将焦虑抛在脑后,开始好奇地打量这个被史书称为“暴秦”的国度。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一路上,秦国制度之完备,律法之严明,都让黑夫大吃一惊!以为自己走错了片场,这还是古代么?
就比如说,他前来投宿这家客舍,舍人索要的“验”“传”。
“验”就是秦国人的身份证,由巴掌宽的杨木牌制成,上面篆刻有黑夫的籍贯身份:“南郡、安陆县、云梦乡、夕阳里人,名黑夫,家中第二子,是士伍,高七尺五寸。”
士伍,是秦国对没有爵位的平头老百姓的称呼。此外,秦国百姓比邻而居,五户一伍,十户一什,平日得好好种地,不许随意离乡。若是想出远门,不但要有说得过去的理由,还得由籍贯地所在的村长(里正)、派出所长(亭长)给你写个证明,这便是“传”,相当于秦国人的介绍信。
和现代一样,在秦国,不带身份证和介绍信不能住店开房,店主敢收留这样的人,就会被罚款,甚至丢掉饭碗!
所以舍人才对黑夫仔细盘问,细致到他家里有几口人,都是干什么的都要确认,还问他云梦乡夕阳里的几位老人家名字,身体可还好?以确定他身份真伪。
黑夫早有准备,一一作答,验传也没问题,舍人这才放过他,说道:“原来是去县里服役的士伍,随我进来吧。”
“唯。”
黑夫应诺,心里一颗大石头落地暗自庆幸道:“还好,我没有重蹈商鞅的覆辙。”
黑夫穿越前就听说这个故事,秦孝公死后,被新法触动利益的贵族联合起来,将商鞅打成叛臣,全国通缉。商鞅逃到一个旅馆想要投宿,却因为无法提供验传,而被店主拒之门外。
商鞅被自己一手创立的制度逼上绝路,真是莫大的讽刺。不过这样也好,在客舍里住的,不太可能有逃犯恶徒,大家都是秦国良民,可以安心睡觉了。
客舍不大,就是个二进的院落,经过院子时,黑夫看到这里停了一辆马车,大概是某位住店官吏的。
随后,他跟着舍人来到依东墙而建的一间大屋,但在进门前,舍人又突然回头道:“知道在客舍私斗是重罪么?”
黑夫忙道:“知道,我绝不会生事。”秦国鼓励公战,严谨私斗,跟别人动手的人会被剃掉头发胡须,这在当时的人看来,是奇耻大辱。
“明白就好。”舍人还是让黑夫将所带兵器交出来,才臭着脸打开大屋的门,一股暖意顿时扑面而来……
屋内已有四五个人,正围着地灶烤火,见老舍人又带来一位客人,便各自挤了挤,其中一个瘦猴般的青年更是热络地招呼道:“小兄弟,来这坐。”
“汝等稍等,我去准备热汤。”
老舍人年纪大了,干什么都是慢吞吞的,客舍只给出差官员提供饭食,至于普通百姓,啃自己怀里的干粮就行了,能免费给他们一碗热汤喝,已是仁至义尽。
黑夫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盘腿坐下,一边烤着衣服,一边打量同一屋檐下的几人。他们的打扮和黑夫差不多,都是一身褐衣,湿漉漉的。这种天气还出门奔劳的人,都不容易,只一会儿,几个人便聊起天来,从今日的天气,聊到秋后的收成……
黑夫认真听着,时不时应和几声,他话不多,却很喜欢听别人交谈,可以让他更真切地感受这个时代的人和事,同时吸取有用的信息。
聊着聊着,话题慢慢偏转,从日常生活转向近来发生的“天下大事”上。
“汝等可听到传言了?”
那名招呼黑夫在身边就坐的瘦黑青年,名叫“季婴”,他忽然压低了声音,对黑夫等人道:“我听关中来的人说,上个月,有个燕国刺客,竟敢在咸阳宫殿里行刺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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