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秀波被强制执行4.66亿要破产?深度捋一捋他如何被人做局的?
研究了一下吴秀波和《军师联盟》这个瓜,吴秀波近期被江苏高院强制执行4.66亿,在微博狂喊冤枉,这个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件脉络:
2013年,吴秀波和正在江苏华利担任副总的张坚建议拍司马懿题材,江苏华利的老板金老板原本是江苏扬州的房企老板,后来有了进军影视界的想法,就成立了江苏华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在吴秀波和华利商议好剧本后,由华利委托编剧界的泰山北斗郑万隆来做编剧,酬劳750万元人民币,张永新为导演,酬劳是15万元一集。
2015年,江苏华利还找了另一个投资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盟将威签订《电视剧军师联盟剧本游戏开发授权协议》,所有对外工作都是由张坚来签订盖章的,意思就是金老板一直隐居于背后。
同年底,这两个投资方签《联合投资合同》,投资1.5亿元,一人一半就是7500万元,收益分配方式为:全部发行收益扣除盟将威的15%发行代理费,按投资比例分配。
而吴秀波则成立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不二文化”)来承制《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不二文化由吴秀波全资控股。
这时候,张坚主动提出成为不二文化的法人代表。2016年在拍摄过程中,投资追加到2.2亿元后又因为种种原因二次追加至3.6亿,金老板表示不看好超额投资,风险太大,要求退出,盟将威也要退出投资。
江苏华利先前付的编剧和导演片酬等成本折合成投资金额1800万元,占预算投资3.6亿的5%,后面的45%的投资权和收益权转让给不二文化,盟将威也讲手里的另外50%也转让给不二文化,仅保留江苏卫视发行收益。
江苏华利这个投资的部分款项是从银行贷的,根据聊天记录,银行的贷款3000万直接打到不二文化的账上,然后不二文化的法人代表张坚再把这个2000万返给江苏华利,1000万作为投资金额(具体的所有投资金额来源暂且不明)。
而张坚又代表江苏华利和不二公司签了投资和收益权转让补充协议。
所以即便华利没有按时足额支付投资款项,但是还是要求退出。
这个协议上的章是假的,就是张坚刻了江苏华利的萝卜章,吴秀波根本不知道是假章,既然章是假的,那么协议自然是无效的,但是在《军师联盟》发行之前吴秀波不知道啊。
所以《军师联盟》以6.72亿元卖给优酷,江苏卫视是251万元一集。《军师联盟》所以发行收入近10亿元,扣除成本后约有5亿元的利润。华利见《军师联盟》大火赚了不少,就把不二文化给告了,要求分收益权,因为他们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假章,不成立。
意思就是华利投资了,有没有足额支付不管,按照之前的合同,不二文化就要把这个发行收益按50%比例分给江苏华利。因为张坚弄了假章还侵占不二文化的财产,所以他进去踩缝纫机了,但是金老板没有啊。
张坚为什么能代表江苏华利?有没有和金老板暗中串通?这个没有证据支持,法院是不会采纳的。现在根据一切台面上的证据,协议无效,那么退款也可能是无效的,所以,江苏华利大概是用1800万元即5%的份额吃下了50%的收益……
这就是为什么吴秀波在微博上大喊冤枉的原因。
最初成立不二文化,吴秀波掏100万想当制作外包,所以这个投资比例是江苏华利和盟将威各50%,不二文化没有原始资金投入。两家转让收益权时,吴秀波吃下了所有,因为后面的投资款项基本上是来自首轮投资和优酷的发行收益,吴秀波实际上也没有花什么钱。
(吴秀波说他后续有投资,没说数额,但只要拿出铁证,想必法院是会采纳的。)
江苏广电支付给盟将威8032万元,扣除发行代理费662.64万元,按初始协议要付给江苏华利3684.68万元。
所以江苏华利把盟将威也给告了,盟将威就不可以了呀,因为盟将威和不二文化签的收益权转让补充协议是真的,剩余权益是保留江苏广电的发行收益。
而不二文化和江苏华利签的转让协议是假的,所以按有效合同,就是分手所有收益的一半,自然包括这个发行收益。
现在,即便是扣除当初未支付的投资金额外加违约金,吴秀波也就是把吃进去的吐出来罢了,他本质上不亏,但是吧,吴秀波自从被封杀后,演员的高额收入是没了,而他这几年的投资收入并不乐观,所以才伤筋动骨。
据悉,吴秀波2011-2016年投资影视公司幸福蓝海是有盈利的,浮盈约1800万元,但是2014年投资当代东方,就是盟将威的母公司,并非公开认购的10.8元/股,该公司股票2015年一度涨到50元/股,后来爆出资金链危机,跌至7元/股,南方资本一直在减持,到2022年,南方资本直接0.27元/股清仓9393.81万股。
那么,吴秀波的投资会不亏吗?亏多少我们不知道罢了。还有一笔资料显示,2015年,吴秀波在美国南加州花550万美元购买的圣马利诺豪宅,5年后即2020年,以470万元美元的价格转让,这一转手保守估计又得亏80万美元。
2018年因小三风波遭影视界全面封杀,演员生涯就此结束,而不二文化由他全资控股,吴秀波可能要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为什么那么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却要承担无限责任呢?
比如一个人出资100万注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赚钱了,可以养家糊口,改善生活,造福社会,100万亏完了,也就这么多,只要认缴注资就可以。
而实际生活中,可以看到很多企业家失败后都是身败名裂,成为老赖,这是怎么回事呢?说好的有限责任怎么又变成了无限责任了?
很多老板注册的是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兺那个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所以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一死就是因为公司是你一个人的,你怎么证明哪个是你的个人财产,哪个是公司财产?
有些人就会认为,公司是我的,公司的钱自然也是我的,这就好比证明婚后贷款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那么配偶就不需要承担债务一样的道理。
那么债权人也可以起诉公司股东挪用公司资金,你说你没有挪,那你得举证,平时留证据了吗?
所以,你看吴秀波就犯了这种错误,他连张坚都不防,他还能防什么?而且只要金老板完全不知情,自然有张坚抗下所有。